各药品企业:
根据《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药采联办〔2015〕3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部分药品基础信息资质材料接收工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6〕32号)相关要求,我中心已完成第二批双信封招标采购药品的资质审核和招标单元划分工作,现将相关结果予以公示,同时开展采购项目网上申报确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申报产品资质审核及招标单元划分结果(链接:http://jco.scbid.gov.cn:7073/ShowList.aspx )。
二、公示及申报时间: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5日22:00。
三、申报流程
公示内容涉及的药品企业凡自愿参与四川省第二批双信封招标采购和谈判(议价)采购工作的,请通过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药品企业基础信息维护平台(http://jco.scbid.gov.cn:7073/Login.aspx ),按照《网上申报确认操作流程》(附件 1)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确认。
四、申报要求
1、同一品种剂型规格的药品,企业只能申报1个转换比的包装。
2、同一品种剂型规格包装材质不同或附加装置不同的药品,凡实施方案附件3《双信封招标单元划分细则》明确不区分招标单元的,企业只能申报1个包装。
3、若出现重复申报的情况,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只接收一个药品的经济技术标资料。
五、申诉要求
1、企业对公示的药品资质审核结果或招标单元划分结果有异议的,请依据《申诉材料表》(附件2)准备齐全相关申诉材料,由企业被授权人携身份证原件在公示期内(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到现场递交。若被授权人发生变更的,请按照附件3、附件4准备被授权人变更材料。
2、申诉材料递交地点: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附3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3、业务工作咨询电话:028-69061907、028-69061908。
申报操作咨询电话:028-69062226。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前企业可撤回申报产品,成功申报产品以截止申报时的产品为准。申报截止后,未申报的产品视为不参与此次双信封招采购及谈判(议价)采购工作,届时将纳入挂网限量采购范围。
2、公示的企业和产品信息有审核不通过的,请各申报企业登陆药品企业基础信息维护平台查看未通过原因并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附件: 1、网上申报确认操作流程.doc
2、申诉材料.doc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4月28日